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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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由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工作。

二、申报形式: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以奖代补”的资助办法,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三、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申报分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其他(艺术、交叉学科)五个专题类别。申请人按照《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的说明、要求进行申报。

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2)凡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申报途径和要求: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系统开通时间为2018910日,为在上级要求的时间之前完成审核,请在920日前完成提交,逾期作放弃申报处理。

五、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实行初评、终评两轮评审,由省内专家进行网上封闭评审,择优立项。

六、凡获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七、各单位集中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报送审核通过的申报成果打印稿一式2份。(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每项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八、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认真检查申报材料,认真整理汇总相关电子文档。请各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申报工作。

联系人:石心竹(68862717


附: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8711












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后期资助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












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办公室

20187


说  明


一、申报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围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五个湖北”建设实践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深入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发展前沿问题,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和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申报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要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鲜明的问题意识,要着眼现实需求,服务决策需要。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促进学术繁荣学科发展;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深入分析研究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提供具有前瞻性、建设性的对策建议。《课题指南》围绕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三、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四、《课题指南》所列条目为范围性条目。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以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题目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在选择的范围性条目内,申请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重点提示:题目中带*号的是2018年度重点研究方向和领域,申请人在申报成果时,按照成果研究方向申报至各组别。

五、各单位要注意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的重复申报。

六、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2)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七、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方式为成果申报。申请项目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省社科基金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进行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八、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进行初评、终评两轮评审,择优立项。

九、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应用研究最终结项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基础研究最终结项成果形式为专著。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凡获得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除特殊情况外,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擅自出版(发表)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

十、具体申报事项详见湖北理论信息网、湖北社科网上公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课题条目


*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可分专题分领域研究)

2.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研究

3.当前意识形态新情况及应对策略研究

4.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研究

5.中国传统哲学的理论问题研究

6.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各方面建设问题研究

7.办好新时代湖北讲习所对策研究

8.法律前沿理论和热点问题研究

9.推进湖北全面发展进程中法律问题研究

10.改革开放四十年湖北的经济理论和历史经验研究

11.湖北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与经济转型升级的机遇与挑战研究

12.湖北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

13.湖北对接服务“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研究

14.湖北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问题研究

15.湖北绿色经济发展研究

16.加强湖北实体经济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等的协同发展研究

17.加强湖北新型经济、特色经济发展及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18.湖北省县域经济问题研究

19.湖北自贸区建设问题研究

20.湖北制造业问题研究

21.湖北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研究

22.智能化背景下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研究

23.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理论阐释与深远影响研究

24.湖北经济转型发展中提升政府服务质量与优化政府管理机制研究

25.湖北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

26.加强湖北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建设研究(含金融风险)

27.湖北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难点问题及对策研究

28.湖北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29.长江流域(湖北段)环境综合治理的协同机制研究

30.湖北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研究

31.湖北社会阶层、收入分配与平衡发展研究

32.新时代湖北农村社会变迁及治理研究

33.健康中国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研究

34.大数据背景下的社会研究方法研究

35.历史、语言、文学、艺术前沿理论和热点问题研究

36.当代中国文艺理论思想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研究

37.文化传统与文化自信等问题研究

38.网络经济、网络政治、网络社会、网络文化等问题研究

39.荆楚传统文化有关问题研究

40.湖北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保护研究

41.湖北推动建设网络强省研究

42.大数据环境下湖北舆情分析、舆论引导与决策支持研究

43.推动媒体融合发展相关问题研究

44.数字化、智能化环境中档案、文献和图书等信息服务发展与创新研究

45.湖北特色体育文化、体育产业、体育项目的发展研究

46.深入推进湖北教育创新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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