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设计学院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09-18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

 

各毕业班:
根据武汉科技大学《201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我院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推荐。现就我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名单:刘运显、 涂 伟、 梁家年、 叶云
          彭 红、 袁心平、 高超
二、推免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成绩要求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知识扎实,具体几个方面如下:
(1)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
(2)第一次考核成绩必须合格(没有挂科);
(3)艺术类专业学生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
理工班学生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凡符合以上条件并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省级及以上的大学生各类学科与科技竞赛中获奖者(省级奖限前三名);
(2)确有研究潜质和创新能力,曾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期刊论文(第一作者),或发表论文被SCI、EI、SSCI等收录,或获得专利授权者(原始发明人必须为学生本人且为第一作者;专利权人为武汉科技大学或者学生本人)。
5、具有特殊的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推免,由校内3名本学科教授推荐,学院审核认定,教务处复审,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主要是指:在全国各类重大学科或科技竞赛(如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教育部认可的国家级竞赛项目)中获全国竞赛一等奖且排名在前三名者;或为已授权的发明专利第一授权人(原始发明人必须为学生本人且为第一作者;专利权人为武汉科技大学或者学生本人);或在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期刊论文(第一作者),或发表论文被SCI、EI、SSCI等收录;或在全国高校体育竞赛集体项目(必须是主力队员)中获得前六名、个人项目获前三名者。
三、推免工作程序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推免工作。
2、学院公布推免工作方案。
3、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交所在学院,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结止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上午8:30前
4、学院教务办根据学校推免条件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学生成绩、奖励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公示3天;
5、各学院将推荐名单和相应材料报教务处审核。具体材料如下
(1)《武汉科技大学推免生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
(2)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的《武汉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有关成果及奖励证书的复印件、教授推荐信原件等支撑材料。(其他学生的《武汉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和获奖材料由学院保存)
7、学院推免小组将于2016年9月20日上午10点在学院大会议室审议确定推荐名单,由教务办填写《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XLS电子版及其纸质盖章版),有特殊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的纸质版材料报学校教务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8、学校按规定在网上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进行调查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教务处按有关规定将推荐名单上报。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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