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设计学院2020级普通本科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4-12 发布者:艺术与设计学院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稳步推进学分制和大类培养,为学生提供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选择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武科大教发〔2020〕42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办法。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长:管家庆 

副组长:胡康、饶红亮

  员:彭红、高超、李一霏、王伟、张艾险峰、周薇、翁雯霞

  书:陈叶玲、彭睿、邹

二、专业分流对象和范围

2020级大类招生培养的设计学类专业产品设计、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本科生共计197。学生专业分流时,不得选择跨本专业类招生的办学专业。复学或降级至2020级学生,保持原专业不变。

三、专业分流原则

在学生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学院按照学校的要求,设计学类学生本大类的专业进行分流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优先原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综合学分绩点排名(个人学分绩点+素质拓展绩点)在所属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3、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

四、专业分流计划

根据2020年本科招生计划安排和学院人才培养需要,2020级设计学类各专业分流计划安排如下表(学生人数允许上下浮动10%):

学院名称

大类名称

专业名称

计划分流人数(人)

艺术与设计学院

设计学类

产品设计

66

公共艺术

32

环境设计

66

视觉传达设计

33

五、专业分流操作细则

1、2021年4月15学生填写素质拓展计分表(附件1),交至学生办公室。

2、2021年4月16日,学院打印教务处系统里平均学分绩点加上拓展分绩点,进行排名,由工作组进行初步审核并向学生公布。 

3、2021416-2021419日,学院组织学生进行分流报名、填报志愿选择专业(见附件2学生按个人意愿对产品设计、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进行志愿排序。学院依照“志愿优先、绩点排序”原则,根据综合绩点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绩点相同人数较多的情况下,另核算平均分为参考。2021年4月22日完成分流工作

4、2021423日,学院确定分流结果后,进行公示;对分流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同学,可以在公示规定时限内,向学院教学办提出自己的申诉意见,逾期不予受理。申诉电话:68896968,68896970。

5、2021427,学院公示结束后,确定《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名单汇总表》,加盖公章上交教务处

六、具体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进程

2021年4月07日

教务处下发专业分流通知

2021年4月08日

学院召开专业分流工作会议,确立工作小组

2021年4月15日

学校千人大礼堂专业介绍,公布《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2021年4月16日

公示综合绩点排名

2021年4月19

统一上交志愿表至学生工作办公室,截止报名

2021年4月22

工作组进行审核,确定各专业学生分流名单。

2021年4月23日

做好《各专业分流班级数统计表》,上交教务处,上网公示分流名单

2021年4月27日

公示结束,确定《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名单汇总表》,上交教务处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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